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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生殖辅助技术可以帮助患有医学不育的人们实现繁衍后代的梦想。代孕作为生殖辅助技术的一种,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代孕妈妈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虽说孩子由孕母而生,但孕母与孩子之间并无任何基因联系。通常情况,孩子出生后就会被意向父母从孕母身边带走,并由意向父母抚养长大。代孕这种新型的生殖方式极具争议性,给各国的传统法律体系带来巨大挑战。目前,各国对代孕的法律规制相去甚远。部分国家已实现代孕合法化,部分国家仍完全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而大部分国家对代孕的立法几近空白。实践中,各国之间的法律冲突以及相关国际法的缺失使得在一国(通常是孕母所在国)已建立起的亲子关系很难被另一国(通常是意向父母所在国)承认与接受。因此,跨国代孕中的亲子关系认定缺乏法律确定性、连续性和可预见性。在这种情况下,代孕所生子女在法律上很难拥有一个确定的亲子关系,进而影响子女获得其父母所在国国籍的权利,这与包括《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在内的诸多国际公约中关于儿童保护的条款相违背。另外,亲子关系和国籍的认定会进一步影响儿童的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其他权利。近年来,跨国代孕案件数量激增,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诸如海牙国际私法协会、欧盟等国际组织对代孕专门立项,进行深入研究。同时,学界也对代孕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不少学术研究指出在国际层面对代孕问题进行监管的必要性。本文从对代孕所生子女的法律保护出发,侧重对跨国代孕中亲子关系认定的研究,探索在国际层面解决跨国代孕亲子关系确定问题的可行途径。在“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的指导下,关于跨国代孕亲子关系确定的国际规范可分为两个层面:具有法律约束的国际公约和不具有法律约束的国际“软法”。具体而言,其一,借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建立起承认和接受跨国代孕亲子关系的国际公约,呼吁各国就此问题进行合作;其二,跨国代孕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从长远来看,应建立起与代孕相关的国际示范法,借此重新诠释代孕下的亲子关系,确立对孕母与意向父母的资格审查以及统一代孕中亲子关系的适用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