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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信息技术驱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使得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点对点精准匹配成为可能,并孕育出一种颠覆性的新型商业模式---共享经济。在共享经济中,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满足自身需求,大大降低了消费成本,互联网技术更为共享产品及服务的选择提供了多种可能。当前,共享经济已经涉足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改变着人们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然而,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共享经济中的消费者持续参与意愿研究较少,找到消费者持续参与共享经济的影响因素对于共享经济企业提高消费者参与度、促进社会闲置资源的充分利用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首先对共享经济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通过与比较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共享经济中C2C模式和B2C模式,进一步明晰了共享经济的概念内涵和研究边界。接着以信息系统持续使用模型(ECM-ISC)和技术接受以及使用的整合模型(UTAUT)为基础框架,考虑共享经济的特点,结合访谈结果,将感知有用性细分为感知经济性和感知便利性,引入感知风险变量和社会影响变量,构建了共享经济中消费者持续参与意愿影响因素的理论模型。以国内典型的共享经济企业---滴滴出行中的滴滴快车为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期望确认度、满意度、感知便利性、社会影响均是影响消费者持续参与意愿的激励因素,感知风险则是阻碍消费者持续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感知经济性对满意度和消费者持续参与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最后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对提高共享经济中消费者持续参与意愿、促进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提出了管理建议。
本研究弥补了共享经济已有研究中对持续参与意愿探讨的不足,验证了ECM-ISC在共享经济领域的适用性,并对此模型进行了拓展,丰富了现有研究。
本研究首先对共享经济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通过与比较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共享经济中C2C模式和B2C模式,进一步明晰了共享经济的概念内涵和研究边界。接着以信息系统持续使用模型(ECM-ISC)和技术接受以及使用的整合模型(UTAUT)为基础框架,考虑共享经济的特点,结合访谈结果,将感知有用性细分为感知经济性和感知便利性,引入感知风险变量和社会影响变量,构建了共享经济中消费者持续参与意愿影响因素的理论模型。以国内典型的共享经济企业---滴滴出行中的滴滴快车为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期望确认度、满意度、感知便利性、社会影响均是影响消费者持续参与意愿的激励因素,感知风险则是阻碍消费者持续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感知经济性对满意度和消费者持续参与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最后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对提高共享经济中消费者持续参与意愿、促进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提出了管理建议。
本研究弥补了共享经济已有研究中对持续参与意愿探讨的不足,验证了ECM-ISC在共享经济领域的适用性,并对此模型进行了拓展,丰富了现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