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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骄人成绩,居民生活水平与国内生产总值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却产生了诸多问题:毒奶粉事件、染色馒头事件、白酒塑化剂事件、大连原油管爆炸事件、紫金矿业污染门事件等,可见我国企业漠视社会责任的现象仍大量存在。目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期,市场体制尚不健全,传统的法律法规很难有效地治理和改善这种现象。那么,寻求法律制度外的治理方式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现如今,媒体不仅可以传递新闻资讯,还可以监督企业的行为,改善公司治理环境,完善资本市场,起到一定的治理作用。那么,媒体是否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象发挥治理功能?如果有,又是如何发挥治理功能?不同内容(负面报道与非负面报道)或不同类型(政策导向报与市场导向报)的媒体报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是否会存在差异?本文将围绕以上问题展开研究。本文首先对与本文研究主题相关的文献进行梳理回顾,并进行分析和总结。而后本文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声誉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为依据,推演媒体发挥监督治理功能的两种机制:声誉机制和信息传播机制,总结媒体关注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两种途径:企业声誉和行政机构的介入,并提出本文的三个假设。在实证研究中,本文以2009-2013年深沪A股食品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选择上交所发布的“每股社会贡献值”指标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标准,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考察媒体关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效果,并检验不同内容或不同类型的媒体报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本文研究发现,媒体关注对企业社会责任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在不同内容或不同类型的媒体报道中,这种影响效果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来说:(1)媒体对公司的报道越多,媒体关注度越高,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就越多;(2)相对非负面报道而言,媒体负面报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正向影响更显著;(3)相对市场导向报而言,政策导向报的报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正向影响更显著。最后,本文对此项研究进行总结和归纳,提出相关的政策和建议,并指出本文研究的局限性和未来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