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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与低碳建筑,都是当前各个国家和地区提倡的一种发展战略。生态城市是为了应对全球日益严重的资源、能源和环境危机而提出来的一种城市发展模式;低碳建筑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防止气候变暖的一种建筑发展模式。虽然低碳与生态是两种不同的理念,但是建筑作为城市的一个重要载体,低碳建筑与生态城市必然会有某种关联性。本文以共生理论为基础,论证了生态城市与低碳建筑具有相依性,二者的理念契合、目标一致、系统相关以及具有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互利共生体”。但另一方面,站在整个生态系统的角度,生态城市与低碳建筑又具有负相关性,它们之间具有不一致的目标。如何使二者走向协同,是本文写作的出发点。根据协同理论的观点,系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由无序状态走向有序状态。那么按照这一思路,低碳建筑作为城市生态的一个子系统,它也可以通过协同效应使两者的的目标趋于“协同”。文章据此建立了生态城市与低碳建筑的协同关系模型,并构建了基于协同理论的低碳建筑管理框架,明确了基于生态城市理论的低碳建筑的管理对象、管理目标和运行机制。由于对生态城市和低碳建筑的评判都是以一定的评价指标为支撑,因此,为了实现生态城市与低碳建筑发展的协同,首先要确保评价体系的趋同。本文在深入分析现有的生态城市与低碳建筑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结合互利共生体的特点,构建了生态城市理念下的低碳建筑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低碳建筑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然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文章最后基于协同共生理论,并站在政府的角度,提出了可操作性的低碳建筑的管理方针与管理方法,并设计了推动低碳建筑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期能够实现生态城市和低碳建筑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