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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 21 世纪,国家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为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技术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地区乃至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有效形式,是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性战略资源。改革开放以来,包括国际技术贸易在内的国际贸易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特别是伴随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实施,引进、吸收和改进国外先进技术已成为我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路径之一。在此背景下,作为引进技术主要形式的专利许可合同及相关法律问题需要重新梳理和审视。国际专利许可合同涉及诸多法律部门及不同法域的法律适用问题,除了受国内《合同法》、《专利法》、《对外贸易法》、《反垄断法》的调整和规制外,还可能涉及相关国际性公约及外国法的适用,相较于其他合同,更具复杂性和风险性。因此,进一步研究专利许可合同的基本法律问题对于我国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减少摩擦,化解矛盾甚至掌握主动权都至关重要。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专利许可合同进行研究:
本文首先从专利许可合同的基础理论着手,结合国内外的法律制度及研究成果,阐述了国际专利许可合同的内涵、外延及其不同于国内专利许可合同的个性特点,梳理了国际专利许可合同的分类形式,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专利许可使用权与专利许可合同的性质问题。
鉴于我国 2009 年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对专利许可合同的形式作出了新的规定,本文比较分析了我国专利法与国外相关制度对专利许可合同形式规定的异同,分析了我国现行登记式备案制度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国际专利许可合同不仅是当事人之间的私法行为,还涉及到技术出口国和技术引进国不同的利益,因而其效力受到更多的限制和干预。本文在分析我国法律对专利许可合同效力规定的基础上,侧重研究了我国技术进出口管制制度及限制性商业条款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我国企业作为技术的引进方在国际专利许可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不仅需要我国政府积极参与国际技术转让规则的制定,进一步修改完善专利许可合同方面的立法,更需要我国的企业自身加强法律知识的培养,了解及防范在专利许可贸易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