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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刑罚轻缓化、社会化已成为世界上刑罚发展的大趋势,作为刑罚轻缓化的表现,限制自由刑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且许多国家普遍重视限制自由刑理论的研究,并在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但在我国作为我国限制自由刑的管制刑不仅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甚少,更时有学者提出将其废除。笔者认为在刑罚发展轻缓化、社会化的时代背景下,管制刑有其他刑罚方法所不能替代的制度优势,有其存在的价值,不应废除。但是,管制刑无论在立法还是在执行中都存在一些缺陷,影响了其效能的发挥,必须给予完善。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以下四个大部分:第一部分:管制刑概述。该部分包括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管制刑以及国外限制自由刑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进行叙述,使我们对管制刑的本来面貌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第二部分,对我国现有管制刑的定义作了简要阐述,并提出了认为较为合理的定义;第三部分,对管制刑的特征进行阐述,明确了管制刑与其它刑罚的区别和关系;最后,对管制刑的存废之争进行了概述,使我们对管制刑的理论研究有一个初步了解。第二部分:管制刑的理论基础。该部分对管制刑的基本理论问题例如管制刑的功能、价值和根据等问题进行了阐述,论证了管制刑的存在和发展所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管制刑的适用。该部分首先从确定管制刑适用的原则入手,然后在适用原则的指导下对管制刑的适用条件、裁量和执行进行了论述,分析了管制刑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情况。第四部分:我国管制刑的缺陷及完善。该部分包括以下两部分:首先,从立法和执行两个层面来分析我国管制刑存在的缺陷;其次,针对提出的缺陷,结合国外类似的立法例,从立法和执行两个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管制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