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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社会保障角度出发,依据住房保障的基本理论,并借鉴发达国家公共住房的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对我国历年来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条文进行评析,探讨我国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发展和实施效果,以期找出政策的内在矛盾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构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制度提出较为合理的政策建议。
论文主要内容共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从社会、经济和政策背景出发,对住房保障研究的必要性和研究意义进行阐述,将社会保障的发展情况和住房保障的相关理论作为分析住房保障政策的出发点和理论前提。
第二部分通过对住房保障体系的构成、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指出我国的住房保障政策存在的问题,如缺乏长远规划,发展方向不够明晰,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的干预力度不充分等。通过对经济适用房的定位、定性、定量、定价加以描述,指出经济适用房存在对象定位不明确、价格偏高、补贴手段不合理以及管理权过于集中,缺乏必要的监督等缺陷;廉租房存在:缺乏明确目标和长远规划、对象覆盖面过于窄、房源供给不足、资金缺乏以及配套法律建设滞后等问题;限价房存在着内涵错误,它是对经济规律的一种违逆。
第三部分则对我国保障性住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一是对我国住房政策的思考与建言;二是旧城改造与廉租房房源的关系;三是我国保障房的退出机制。最后,借助购买力的相关模型,针对广州市,分析保障房占市场的合理比例以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合理比例。
本项研究发现,需要逐步完善中央政府的住房政策条文,加强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力度和长远规划,建立起以廉租房为主,出售和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等为辅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经济适用房在现阶段不能取消,经济适用房的继续发展面临着转型,需要完善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从管理、信贷、退出方面为经济适用房的良性循环提供政策上的保证,本文建议积极发展小户型经济适用房以降低其开发成本,并适当发展租赁型经济适用房,改补砖头为补人头,建立起居民的收入测评体系,并逐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进而实现经济适用房的有效退出。此外,本文认为限价房违背了市场规律,不提倡继续发展。最后,通过相关模型的计算并加以修正,得出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占市场的比例适宜在21%左右,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理论建设比例应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