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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我国急需解决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的两大经济问题,即企业资本结构异常和实体经济“脱实向虚”问题。作为我国数量最多、活跃程度最高的群体,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是国计民生的大事,关系着社会和国家的稳定,当前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着资本结构调整缓慢以及将资金配置到金融资产方向等行为,影响中小企业自身健康发展。因此缓解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加快中小企业资本结构的调整速度和防范中小企业金融化风险成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的当务之急。在此背景下,普惠金融政策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重要路径,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缓慢和防范中小企业金融化风险,缓解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我国制定普惠金融政策的目标是给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提高“中小微弱”群体的活力。自普惠金融政策2006年引入我国以来,学者开始广泛研究普惠金融相关内容,普惠金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何德旭和苗文龙,2015;李建军和王德,2015;石宝峰等,2017),有效解决我国金融要素分布不平衡的现状。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也制定各种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普惠金融政策,推动小额信贷、微型金融、增加对金融机构的补贴等多种类型的普惠金融政策发展。普惠金融从最初的小额信贷的萌芽状态,逐步发展完善,最终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因此如何衡量我国普惠金融政策的制定情况?普惠金融政策能否有效改善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缓慢问题?普惠金融政策能否防范中小企业金融化风险?本文尝试从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这两大方面来分别研究普惠金融政策对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和金融资产配置的影响,以解决上述问题。研究普惠金融政策最关键的环节是如何对普惠金融政策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本文结合我国地方政府已经发布的普惠金融政策文件,从普惠金融政策文件数量和普惠金融政策文本信息含量两方面来研究普惠金融政策对中小企业资本结构动态调整和中小企业金融资产配置的相关影响。从普惠金融政策数量角度出发在于研究普惠金融政策是否有效,从普惠金融政策文本信息含量角度出发在于研究如何制定普惠金融政策才能提升其有效性。本文的研究层层递进,从更系统、更全面、更具整体性的理论框架视角,对普惠金融政策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逻辑进行研究和重构,对如何全面准确评价普惠金融政策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的相关结论如下:首先,本文构建普惠金融政策指数,从资金来源的角度研究了普惠金融政策对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的影响,研究发现普惠金融政策可以提高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速度,这种影响在资本结构向上调整样本中也是存在的。此外,分组研究发现,在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中小企业活跃程度较低地区以及货币政策紧缩时期,普惠金融政策对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速度的正向影响更加明显,最后,本文通过工具变量法、GMM估计方法以及控制其他因素对资本结构调整的影响,研究了内生性问题和稳健性问题,结果仍是有效且稳健的。可以看出,普惠金融政策数量能够加快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速度;其次,本文尝试从中小企业资金用途的角度去检验普惠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研究发现,第一,受普惠金融政策影响,中小企业将普惠金融政策扶持资金配置到流动性更差以及变现能力更缓慢的风险金融资产方向,减少配置变现能力更强以及流动性更高的安全金融资产。第二,在普惠金融政策影响下,中小企业增加对风险金融资产的配置会促使企业“舍本求末”,降低普惠金融政策效果,普惠金融政策效果发生偏离。第三,对普惠金融政策效果偏离程度进一步分析,发现外部传导机制和内部传导机制均是存在的,在金融市场分配经济比重越高的省份以及在银行活跃程度越高的省份,普惠金融政策效果发生偏离的程度越弱,此外,在中小企业盈利能力越强的省份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水平越高的省份,普惠金融政策效果发生偏离的程度也会越弱。这说明外部金融市场和内部企业经营能力等因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普惠金融政策效果的偏离程度和扭曲程度;最后,本文从普惠金融政策文本信息含量的角度研究普惠金融政策独立性对中小企业资本结构动态调整和中小企业金融资产配置的影响。本文利用文本大数据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构造了普惠金融政策独立性,并研究普惠金融政策独立性对中小企业资本结构与资金配置的影响。结果发现,第一,较低的普惠金融政策独立性显著降低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速度,区分资本结构调整方向后,这种关系在实际资本结构低于目标资本结构分组里也是显著存在的。此外,分组回归结果发现,基础金融服务能力越强、中小企业活跃程度越高、货币政策越紧缩的年份,较低的普惠金融政策独立性对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速度的阻碍作用更为显著。第二,较低的普惠金融政策独立性促使中小企业配置风险金融资产,且分组回归结果发现,基础金融服务能力越强、中小企业活跃程度越高、货币政策越紧缩的年份,此时独立性越低的普惠金融政策越可能促使中小企业配置风险金融资产。第三,本文进一步研究发现,独立性较低的普惠金融政策会降低当地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同时也不利于地方支柱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一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在制定普惠金融政策时若违背当地“比较优势”,模仿周围省份政策的程度越高时,越可能降低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速度,同时还会导致中小企业配置风险金融资产,造成企业“脱实向虚”。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本文首次将普惠金融政策与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金融资产配置这两大社会热点问题联系起来研究,从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两个角度补充了宏观政策对微观企业影响的相关研究,并综合了政府行为在普惠金融政策制定中的作用,从地方政府制定普惠金融政策数量角度和政策文本信息含量角度构建普惠金融政策可以更有效说明政府重视程度强弱,本文的发现丰富了普惠金融政策对中小企业影响的研究,对评估宏观政策的作用效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二,本文在研究普惠金融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时,首次将普惠金融政策分为普惠金融政策数量和普惠金融政策独立性,分别研究了普惠金融政策数量对中小企业的影响以及普惠金融政策独立性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前者研究了普惠金融政策能否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后者研究了如何制定普惠金融政策才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本文的研究层层递进,从更系统、更全面、更具整体性的理论框架视角,对普惠金融政策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逻辑进行研究和重构,对如何全面准确评价普惠金融政策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三,在研究企业配置金融资产方面,与以往文献从整体上考虑企业金融资产配置的“储蓄效应”和“投机效应”不同(杨筝等,2017;杜勇等,2017;胡奕明等,2017),本文将金融资产区分为两类,研究普惠金融政策对中小企业配置不同类型金融资产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中小企业配置不同类型金融资产是否对企业投资和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导致普惠金融政策效果发生扭曲,这为合理区分中小企业配置金融资产的行为提供了相应依据,对普惠金融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第四,本文首次从政府行为的角度研究了普惠金融政策独立性对当地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的影响,将政府行为纳入普惠金融政策有效性研究的框架,并区分了不同宏观条件下地方普惠金融政策独立性对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的影响。与本文类似的相关研究结论主要集中在国家层面(欧阳峣等,2012),本文将该结论扩展到省份层面,补充了相关研究,从金融发展程度、中小企业活跃程度、货币政策三方面对不同发展状况下的地方政府行为进行分析。本文为研究普惠金融政策的有效性提供了新的视角,丰富了政府行为与企业发展的相关研究,为优化地方普惠金融政策设计提供了参考。本文的研究结论强调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政策的重要性,对评估宏观政策的作用效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五,在构造普惠金融政策指标方面,本文借鉴韩永辉等(2017)用规章制度数量度量产业政策的方法,利用我国各个省份地方政府信息平台发布的涉及到普惠金融政策文件数目的自然对数来进行度量。通过对关键词“普惠金融”搜索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本文对上述步骤得到的普惠金融政策进行进一步筛选,保留政策文件中包括“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等目标词汇的政策文件,剔除涉及到三农、城镇贫困者等其他弱势群体的文件,剔除对全国各省市均具有指导力和影响力的文件,剔除只对特定行业、社团有影响力的文件,合并重复文件。此外,考虑到部分文件尽管现在已经失效,但在政策实施期间,这些政策文件仍然对中小企业产生影响,因而对于这部分文件我们予以保留,通过上述方法来构建普惠金融政策指数。本文的构建方法不同于传统的从普惠金融可得性、效用性以及满意度三个角度出发构建普惠金融发展现状的方法,丰富了普惠金融相关指标体系的构建,为普惠金融的研究提供了新的依据;第六,学术界缺乏有关普惠金融政策文本信息含量的研究,在研究普惠金融政策有效性方面,已有研究政府政策效果的文献大多通过调研得到的定量数据来衡量,如二值变量(杨继东和罗路宝,2018;李健和张文婷,2019;钟腾等,2021)、自然对数值(李万君等,2019;刘兰剑等,2021)以及综合多种因素构建的指标(纪洋等,2018;田国强和李双建,2020)。本文基于文本大数据和自然语言处理的方法,测度了普惠金融政策独立性,提供了一种衡量政府政策信息含量的方法,可以从定性内容出发获得更多信息,平衡以往指标仅从定量数据角度进行分析的局限性,更全面准确地评测政府政策制定行为以及政策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