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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从西欧国家的现代福利制度改革中发展而来的,随后的二十年内迅速在资本主义国家普及开来。从国外的实践成效来看,政府将公共服务的生产外包不仅加快了政府转变职能,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还节省了财政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实现了社会、政府和企业的三者共赢。近年来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逐步开展开来,也从客观上推动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新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我国的推广。 本文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为基础,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概念界定、理论研究、模式范围和实施经验等角度对国内外文献进行了梳理,认为在我国实施政府将公共服务外包给社会组织不仅有利于政府的角色转换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前进。另外本文通过对安徽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相关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发现主要存在公众基础薄弱,政府职能转变缓慢;购买标准不清晰,资金管理不科学;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缺乏足够的谈判能力;法律保障缺位,购买模式单一;绩效评估缺位,监管制度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在发现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文章通过与英国模式、德国模式、美国模式和日本模式国外先进购买模式的对比,以及对上海模式、广东模式和无锡模式国内先行实践者的借鉴,在这些国内外成熟的购买模式上汲取经验,对安徽省在实践探索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突破观念误区,加快政府转变职能;明确购买标准,完善财政预算;营造良好的购买环境,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完善购买模式,健全法律制度体系;建立监督监管制度,改善绩效评估机制等相关建议。在这个基础上,还与近期所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通过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概念、发展过程及其意义的阐述,并对政府领域的供给侧改革进行了分析,认为安徽省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推进本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的细节约束、首要的方法手段、重要的节流手段和重要的提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