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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使用“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主体界定标准存在缺陷,尚未建立一套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制度。实践中往往存在机动车车主与驾驶人相分离的情形,那么,机动车车主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性质是什么?本文首次引入“机动车车主替代责任”理论,通过法解释学、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实证研究、价值分析等方法,阐述了车主与驾驶人相分离状态下,“机动车一方”车主的赔偿责任的确立及承担问题。为此,本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