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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产品广告、市场推广等已经发展为一个巨大的产业,与此同时,我们也经常看到政府部门对于广告活动用语的种种规范与限制,对于电影、电视、游戏等娱乐产品的审查等。这种政府对于商业言论的规范和限制必然引起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利的冲突。虽然这些问题目前在我国尚未引起重视,但从建设法治政府,贯彻依宪行政理念的角度来看,政府限制商业言论的合宪性问题,以及商业言论的空间和边界问题的重要性无疑是不言而喻的。 作为一个市场经济发达,法治相对完善的国家,美国法院曾经处理大量有关商业言论合宪性案件。因此本文试图在美国相关司法判例的基础上考察梳理美国法院判断商业言论合宪性的程序和逻辑,并归纳其中的规律,以便启迪对于我国相关问题的研究与处理。 本篇论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保护商业言论的思想基础和法律基础(第一章),为进一步论述商业言论的空间和边界问题做理论铺垫;第二部分论述美国最高法院如何在技术层面界定商业言论的空间与边界、尝试提出并论证“商业言论违宪判定公式”(第二章和第三章);第三部分通过案例具体阐述第二部分提出的“公式”如何应用在具体的个案研究当中(第四章)。 在研究商业言论案例的方法上,笔者建议遵循文中提出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定一项涉及政府限制言论权利的法案是否违宪的四个步骤以及商业言论案件的三个判定公式,有目的地、有重点地、有层次地开展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