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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大规模转移到城市。数量众多的农民工一方面在城市中吃苦耐劳,勤奋工作,加速了城市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城市的管理带来了不少新的棘手问题。尤其是由于农民工家庭迁移的比重加大,一大批适龄儿童背井离乡,跟随其父母长时间滞留在流入地,并且其数量与日俱增。如何较好地解决这些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了摆在政府面前的难题。2001开始实行的“两为主"政策(“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流入地政府和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积极性并不高,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并没有得到较好解决。
要想解决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要保证这些随迁子女有充足的教育经费。由于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是一种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导致应该由流入地政府承担经费筹措的责任,最终下移到区(县)一级政府,另外又由于义务教育经费是按户籍拨付,拨入流入地的经费并没有随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入接受地政府,因此造成区(县)一级政府教育的事权与财权严重不对称。区(县)政府为了规避经费负担,从而设置种种条件限制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另一方面,由于公办学校在是否接受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上有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了不使既得利益损失,一些学校以种种借口拒绝接收或对农民工子女的入学条件加以限制,或要求他们交纳数目不等的“捐资助学费”,使得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困难重重。
因此,对于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这一特殊群体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而言,首先应努力发展本市经济,提高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其次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根据各区(县)财力合理共担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最后要采取相应的监督激励措施来保障政策的落实,使这群“飘飞的蒲公英”同在一片蓝天下,共同进步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