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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也是“三农”问题的根本之所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促进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十九大报告及十七届三中全会均提到土地制度改革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重点关注土地流转问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些政策的提出必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大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逐步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论文以农地制度改革为研究背景,以国内外学者在农地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服务和金融效率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界定农地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服务和农村金融服务效率相关概念。运用地租和地价、农村信贷补贴、农村金融市场以及不完全竞争市场等理论对农地制度改革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效率进行研究。从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发展状况以及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入手,研究农地制度改革背景下农村金融发生的变化,从农村金融机构数量、金融机构从业人数、涉农贷款投放量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这四个方面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进行分析,认为在农地制度改革下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表现出农村金融机构数量逐年增多、金融机构从业人数增加、涉农贷款投放量增加和农业保险规模扩大的状况,呈现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发展不稳定、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地区差异明显的问题,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论文运用DEA模型和Malmquist指数分别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测度我国土地流转前后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实证结论显示,农地制度改革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效率较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波动较为明显,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分析农地制度改革对农村金融服务效率的影响是不同的,地区间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差异较大。提出持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深化改革、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加快农业保险发展和推动农村地区科技进步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