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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城乡一体化、城镇化的迅速发展以及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水平大幅度改善的情况下,农村的土地问题开始出现,而且已经到了亟待解决的地步。最近几年来,我国开展了许多农村土地建设开发项目,像农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且促进了我国农村的发展。土地整治是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为缓解农村土地矛盾、加强耕地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实施的同时并没有考虑到景观生态方面的因素,出现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如土地整治技术方法的落后导致农村的土地利用不合理、生态环境不协调,农村土地利用破碎化,生态功能退化严重,农村景观遭到破坏等,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新一轮的土地整治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与挑战。开展以景观生态理论为基础的土地整治研究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在景观生态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将景观进行详细的分类,以景观指数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结合各乡镇的生产、生活以及整治潜力三种因素构建基于景观生态学的土地整治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并且对沙河市各乡镇的土地整治适宜性等级进行分析最终划分了五个整治区,在研究中得出以下结论: (1)为了更加清楚的反映影响景观格局的因素和研究区存在的景观类型和功能,本文从沙河市的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出发,详细考虑各乡镇的差异,将沙河市景观分为景观区、景观类、景观亚类、景观单元四个级别。 (2)通过分析土地整治对景观格局的影响,选取斑块占景观面积比例(PLAND)、斑块聚集度指数(CONTAG)、景观形状指数(LSI)、连接度指数(CONNECT)、以及香农多样性指数(SHDI)五个景观指数作为土地整治适宜性评价的主要景观指标,并结合沙河市的生活水平、生产条件以及整治潜力三个方面构建了包含15个评价因子的土地整治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并采用综合评分法测算出了土地整治适宜性综合分值,其中综合分值最大为65.6,主要分布在桥东街道;综合分值最小为24.63,主要分布在蝉房乡。 (3)在土地整治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通过聚类分析法将沙河市划分为五个土地整治区,根据适宜性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优先整治区、重点整治区、一般整治区、适度整治区以及不宜整治区,并针对各整治区提出相关调控措施及建议。 综上,本文在景观生态学理论的指导下,根据土地整治适宜性将沙河市划分为五个整治区及其开发次序,为该区土地整治实践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