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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行政复议制度一般指公民、法人及组织认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请求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依照行政复议程序重新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做出复议决定的活动。从其设立的初衷而言,这一制度是档案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向公民、法人及组织提供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也是实现档案行政部门内部监督和自我纠错的一项重要机制。本文首先从档案行政复议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出发,在对我国档案行政复议制度的概念、特征、原则与作用认识的同时,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