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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面积约有一百二十多万多万平方公里,地处中国的西南边陲,位于“世界屋脊”之称的青藏高原上。它东接四川、云南,北临新疆、青海,在西南部分别与缅甸、印度、锡金、尼泊尔等国家接壤,所占的边境线长达4000公里左右。它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直至民主改革进行前,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已经在西藏社会统治了长达700余年。西藏的地方上层统治集团利用这种制度对近百万农奴进行着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西藏广大人民在这种制度的统治之下生活极度贫苦,挣扎在死亡的边缘,受着人身和精神上的双重压迫。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共中央并未急于改革西藏的社会制度,而是提出了“和平解放,暂维现状,慎重稳进”的方法来开展西藏各项工作。针对西藏民主改革问题,中央在在1957年提出了“六年不改”方针。但是,1959年3月10日,西藏一小撮上层反动势力在帝国主义列强的支持下,为维护其封建农奴制,悍然发动了西藏社会的全面叛乱,中央被迫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 西藏社会全面叛乱直接促使中共中央改变了原来决定在西藏“六年不改”的方针,同时西藏上层爱国人士和广大人民的意愿所向也促使中央决定在平息叛乱的同时进行民主改革。于是,中央和西藏工委在平息西藏叛乱的同时在农区开展了“三反双减”,在牧区开展了“三反两利”,在寺庙开展了“四反双算”,在城镇开展了“四反双减”的民主改革。在中央成功决策和西藏上层爱国人士及广大西藏劳动人民以及西藏工委的努力下,民主改革很快取得了胜利。西藏民主改革的胜利,消灭了长期以来束缚西藏社会发展的根源——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改变了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消除了民族隔阂,增进了民族团结,广大贫苦劳动人民在政治、经济上取得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翻身成了社会的主人,西藏社会也自此完成了一个重大的历史跨越,开始走向一个美好的历史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