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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对抗主义”庭审模式的英美法系国家,由于法庭辩论是法律人得以安身立命的基本技能,无论是法学教育还是实务研究均极其重视法庭辩论的相关内容,其间著述可谓“汗牛充栋”;相较而言,在采“职权主义”庭审模式的大陆法系国家,法庭辩论则在多数时间显得可有可无,故学术与理论对此问题不加关照亦在情理之中。但随着近几年比较法学的快速发展,两大法系之间呈现出相互借鉴、相互融合之势,对抗式的庭审模式在两大法系中皆不失发展的态势。其中相应地,法庭辩论首当其冲地日益受到重视,随之而来关于法庭辩论的探究便也不绝于视听。本文对法庭辩论的研究探讨将面向中国的具体实际,从价值等实质层面入手,进行方法的归纳和总结,旨在确立中国式法庭辩论自身的价值和目标。正文内容围绕以下三个部分展开论述:本文的第一章直接切入法庭辩论的深层次价值,进行一一梳理。主要包括:涉及程序正义的程序价值、意在发现真实的实体价值以及试图在司法活动和普通民众之间架设桥梁的社会价值。并在阐述价值的同时,对于其如何更好地实现提出些许构建。本文的第二章重点阐析法庭辩论应当秉持的理念。通过分析“法律论证”和“法庭辩论”、“一般辩论”(以大学生辩论赛为典型)和“法庭辩论”这二组关系中两者的相互异同与影响,从中寻找法庭辩论的基本原则:“理体情用”。在论述该原则时,对其具体的适用路径进行恰当的分析。本文的第三章则是对法庭辩论方法所作的梳理。主要从辩论采用的证成方式、辩论展开的基本途径和辩论时的语言态度三个方面入手,从中归纳出进行法庭辩论时需要加以注意的几项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