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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菲是第一个把欧洲管弦乐创作技巧同美国本土音乐结合在一起的编曲配器家,被尊称为“爵士乐首相”和“管弦乐编曲之父”。他出生在音乐世家,有着丰厚的古典音乐底蕴,却因为复杂的工作经历而邂逅了当时盛行的爵士乐,从而成为一个行走于“严肃”与“通俗”之间的作曲家。
格罗菲在其一生中编配了不少爵士乐风格的作品,并独自创作了少数几部融有爵士乐元素的得力之作,本论文选择其中较具影响力的,在“爵士乐之王”保罗·怀特曼的乐队工作时创作的三部作品《密西西比河组曲》、《大都会》和《大峡谷组曲》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历史、人文、音乐本体分析等多个角度出发,对这些作品中爵士乐语汇的运用加以阐析,并对爵士乐语汇与严肃音乐相融的创作现象展开深度文化解读。
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作为本论文核心研究的一个铺垫,主要是对格罗菲融合爵士乐创作风格形成的背景及其与爵士乐相关的创作进行梳理。第二章着重分析格罗菲作品中基于传统布鲁斯风格和基于布鲁斯音级可动观念的布鲁斯因素。第三章旨在分析作品中的爵士乐节奏形态,包括拉格泰姆风格的借鉴与爵士乐切分意识的运用两大方面。第四章关注的是爵士乐配器风格在作品中的呈现,主要体现在古典交响乐编制与爵士乐队编制的相融以及特殊音色的处理上。20世纪两战前后,爵士乐语汇融入到严肃音乐的创作中并非个例,在格罗菲之外,还有众多作曲家也投入了这场风潮之中,第五章就是对这一相对普遍的音乐创作现象加以文化诠释,以期在前四章的研究基础上作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