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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广播电视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有着日趋重要的地位以及其本身具有的特殊属性,我国政府对广播电视一直进行着比较严格的行政规制。随着二十一世纪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作为信息化社会重要的传播媒介的广播电视产业也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同时广播电视产业化的发展与广播电视中的政府行政规制滞后现状之间产生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对广播电视产业化其中的重要典型即广播电视中的娱乐节目的行政规制,学界的探讨一直因为缺乏系统规范的学理分析而显得理论基础相对薄弱。另一方面在行政规制体系中,又因为广播电视其自身具有的特殊性,使得其在行政规制的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基于此,本文以行政规制为视角,以如何对广播电视中娱乐节目进行合理有效的行政规制为中心问题,通过深入分析试图寻找中国广播电视中娱乐节目行政规制存在的欠缺以及完善的方向和措施。本文共分为四章,论文的具体结构如下:第一章,分析本文立论的基础:从规制经济学的角度对规制以及行政规制的内涵进行界定,介绍行政规制的基本类型。从宪政精神中的表达自由的限度以及其他理论基础的角度论证广播电视中行政规制的合理性;从广播电视产业自身的特殊属性的角度出发论证广播电视中进行行政规制的必要性。第二章,通过对目前我国的广播电视中娱乐节目的体制模式进行梳理,进一步阐述我国广播电视中娱乐节目的行政规制的现状,包括对娱乐节目主持人的管理、对选秀节目的规制、对涉性节目的规制等方面。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目前广播电视中娱乐节目的行政规制所存在的制度上的欠缺。第三章,从可供我国广播电视产业行政规制的借鉴的角度,综合归纳梳理了国外在广播电视产业中国家行政规制的相关具体制度和成功经验。通过分析国外广播电视规制的共同特征,结合我国广播电视娱乐节目的行政规制的现状,得出对我国规制制度的启示。第四章,针对我国广播电视娱乐节目行政规制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根据我国国情,结合国外对广播电视规制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广播电视中娱乐节目的行政规制的自己的见解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