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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不断深入,马克思产权理论与科斯产权理论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两种产权理论之间的比较研究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当前国内外学术界在对马克思产权理论与科斯产权理论比较过程中,取得了一些理论成果,但仍存在许多不足,比如,关于马克思产权理论的本质以及两种产权理论的比较研究上还存在诸多争议,没有形成完整的比较体系。本文在阐述了马克思产权理论与科斯产权理论产生过程、逻辑框架的基础上,从马克思产权理论与科斯产权理论的差异与共识这一新的切入点对两种产权理论进行了系统地比较研究,发现两种产权理论在产权的本质、范畴、起源、逻辑体系、制度变迁动因以及研究的方法和目的上存在根本差异,同时,在产权的界定、权能结构安排、产权与法律、经济效率和企业关系上存在一定的共识。通过系统地对比研究,我们认为,马克思产权理论与科斯产权理论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本质是有根本差异的,马克思产权理论的本质是马克思所有制意义上的理论,而科斯产权理论的本质是法律意义上的理论。同时,这两种产权理论自身也存在不足。科斯产权理论的不足主要在于其理论本身逻辑体系不够严密,争议点很多;马克思产权理论的不足主要在于受时代局限性,对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安排和调整产权关系未能做出详细地描述,对产权主客体的研究以及产权与现代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没有完整论述,其理论缺乏时代性和可操作性,因而,对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研究还要进一步发展完善,做到与时俱进。通过对两种产权理论的系统比较,我们认为,在进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产权理论的指导地位;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