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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国小城镇建设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所面临的生态和环境保护问题,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生态性评价体系作为技术支撑,使生态小城镇建设有统一的检验标准。 本文对我国小城镇发展现状,尤其是对小城镇建设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广义的可持续发展概念,对生态型小城镇进行定义,探讨小城镇生态建设途径;提出了生态型小城镇的四个组成体系——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基础设施体系、生态环保体系和社会事业体系;并以此为出发点,运用层次分析法建构小城镇的生态性评价结构框架;针对小城镇生态性建设现状,依据可比性、可操作性、代表性等原则,设置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分项评价指标共31个,并对各指标进行解释和说明,提出了参考的临界值、标准值或目标值;运用可量化的综合评价方法——TOPSIS方法,对上海市三个不同类型的小城镇进行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实证调查与评价,得出这三个小城镇在循环经济方面的综合评价结果。 本文所讨论的小城镇生态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符合《中国21世纪议程》的有关内容,对推动我国小城镇的生态性建设具有指导意义。本文提出的小城镇生态性评价指标体系,旨在制定我国小城镇生态性评价标准并提供检验依据及方法,以促进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健康、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