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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是衡量政府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我国乳制品安全事件层出,其折射出的是我国原有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弊端。作为国家公共权力的行使者,政府如何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尽管我国政府为应对食品安全危机采取了一系列的改进措施,但实践证明,“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体制的弊病仍然存在,究其原因就在于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机理还缺乏深刻的认识。因此,通过深入剖析我国现有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不足之处,加快推进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运用公共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对国内近年来出现乳制品安全事件进行实证研究。首先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演进过程为切入点,然后以“乳制品安全事件”为个案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多视角的分析,最后借鉴国外先进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提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改进措施。全文共分为六大部分。绪论部分主要通过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以及对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和归纳,来阐述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章对研究涉及的“食品”、“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等概念进行了界定,介绍了公共治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风险治理理论,借此强调地方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主体之一的重要性;第三章首先对建国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演进过程(从单一型到多元型,再到分段型)进行论述,紧接着对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的监管现状进行了粗略评述,最后从监管主体、法律体系、技术手段三个宏观层面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证;第四章,通过透视近年来的乳制品安全事件,笔者发现我国现有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监管主体困境众多、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技术手段落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第五章对以美国、欧盟和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进行了总结,并从中整理出值得我国借鉴的相关经验;最后一章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建议和对策。包括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引入社会力量三个方面。笔者认为,食品安全事件的产生是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共同作用的结果,政府失灵源于监管体制的弊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媒体、社会公众等主体的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