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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的重要内容,是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的重要引擎,更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未来世界经济科技竞争制高点的重要契机,同时也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因此有必要深刻把握其科学内涵,明确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及方向,通过加强政府的宏观规划和引导,营造出合理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以促进新技术的产业化及新兴企业的成长壮大,从而能够使我国经济和企业发展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轨道。那么到底什么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它有哪些主要特征?它自身发展具有哪些客观规律?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哪些有利条件?政府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过程中应当采取哪些措施从而能够进一步推动其健康快速发展?本文在对上述问题做了浅析之后,得出以下结论:(1)要处理好战略性技术的高度战略化和低度市场化这一矛盾,政府可以提供“种子”资金,建筑产业或行业平台,促进产业化的前期研究和发展。通过政府来联合行业内的企业,一起构建外部性平台,从而使政府促进型的开发流程缩短具体企业市场化所用的时间;高度商品化和高度战略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所有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从企业目标来看,更倾向于较低的技术水平层面,而从国家的目标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维持在高端技术层面,也就是说,低端技术市场化和高端技术政治化往往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产生政府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冲突。因此,要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一系列的低端技术市场化和高端技术政治化。(2)建立更有效的融投资渠道系统,充分发动各种类型的资金投入到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的良性循环,是培育发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个必要条件;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应该采取不同的战略,即领先式战略、跟踪战略和跟踪下的跨越战略;在战略技术的工业化进程中应该积极的引进私人经济因素,不能局限于国有经济的范围内,因此,民营经济应该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3)通过对政府作用机制体系的应用前景分析发现,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管理方面,政府已经从单纯的保障社会职能渐渐的扩大到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经济、扩大就业及增强国家经济竞争力等方面,而应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政府的作用机制来开展实施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点:有助于使政府更加合理安排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系;通过该机制能够找到缓解研究成果无法转化的方法;政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根本是使直接和间接方式共存。(4)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路径是“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化”,国际化是其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把握好人才集聚化的一般趋势和规律的同时,也要把握好政策引领和推动作用的规律。在借鉴政策指导矩阵建立起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的模型中,产业区域竞争力和产业贡献分别为横纵坐标,该模型既可以帮助一个地区从现有产业中选择适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也可以帮助一个国家从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选择出适合各个地区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上述理论研究、模型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特点,提出如何发挥我国政府作用的对策建议:制定产业政策,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立法;制定和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激励政策;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强国际合作,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国际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