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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于2004年6月正式公布,其推广和实施对全球银行业的发展格局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新协议对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了风险计量的精确性、敏感性和标准化,突出了内部评级法的地位和作用。正如巴塞尔委员会主席卡如纳所说,内部评级法作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核心技术,代表着未来10年银行业风险管理和资本监管的发展方向。
毫无疑问,现代银行的风险管理正在演变为一门科学。传统的业务必须与精确的数理分析和现代信息技术相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从根本上讲,风险之所以能够用科学的方式进行管理,原因就在于风险能够被准确、客观地加以度量和监测。因此,高水平的风险管理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必须依托先进、实用的计量分析技术。内部评级作为信用风险的分析工具和技术平台,在银行风险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一个想获得竞争优势的现代化银行应该及早建立适合自己特点的内部评级系统及相关的分析工具,并使其在经营管理中发挥作用和持续改进。此外,银行还必须在数据质量、计量模型、操作流程和IT建设等方面作出长期不懈的努力,以逐步赢得稳固的累积优势。
近年来,欧美先进银行、国际评级机构和管理咨询公司围绕着内部评级法,在模型研究、系统开发以及制度创新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成果和实践经验。这些成果和经验非常值得我国商业银行学习、借鉴。随着中国经济的扩大开放和持续增长,国内银行业正在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这场变革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银行业竞争的焦点从追逐名义收益转向注重严格的风险管理以及由此产生的持续发展能力。
就我国而言,国内商业银行在进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时,除了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还应该从银行自身的业务特点出发,使内部评级体系与之相匹配,同时将管理制度与系统平台同步推进、配套建设,并配备一支专业化队伍和专门机构,负责内部评级机构体系的运行、维护、升级和创新。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尚处于建设初期,从理论到实践均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力图在这些方面展开分析与研究。
本文第一章首先介绍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出台的背景,即正是由于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因其自身的缺陷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国际金融业的新发展,特别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新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对其进行修改。接下来介绍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三大支柱为核心内容的基本框架。最后则指出了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内部评级法框架的重大调整。
第二章围绕内部评级法展开。首先是内部评级法的基本思想和四个相互联系的支撑体系。接下来着重说明了包括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有效期限(M)、预期损失(EL)与非预期损失(UL)在内的几个关键风险指标的度量。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内部评级法的几点技术要求。第三章的着眼点是内部评级理论在国际银行业的实际应用情况。内部评级在国际银行业的风险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该系统包括客户评级、债项评级和组合评级三部分,其所提供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预期损失(EL)以及非预期损失(UL)等关键指标在授信审批、贷款定价、限额管理、风险预警等信贷管理流程中发挥重要的决策支持作用。同时,内部评级系统的计量分析结果也是制定信贷政策、计提准备金、分配经济资本以及实施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组合管理模式的重要基础。
第四章是在前三章的基础上提出了内部评级理论对我国银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虽然目前我国银行业由于或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实施内部评级法还存在一些困难,但从国际银行业的实践经验来看,实施内部评级法是国际化竞争的内在要求和发展趋势,也为我国银行业能够实现跳跃式发展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尽管我国银行业实施内部评级法面临一些困难,但同时也有来自外部和内部的支持,因此,实施内部评级法有其必要性,也有可能性。最后,则基于上述分析对我国实施内部评级法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