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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是对特定的人或物采取的尊敬和重视的态度,它不仅是人的一种心理需要,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还是一项基本的道德观念与品格。当人们将尊重提升为教育理念时,尊重本身就带有一种价值判断的意义,它排斥对人的轻视与恶意,是主体应该遵循的价值选择。同时,“尊重”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念,并不是像“感恩教育”“生命教育”等将教育学生“学会感恩”或“珍惜生命”作为其单一和终极的教育内容和教育目的;在“尊重”教育中,“尊重”不仅是教育内容和教育目的,也是教育手段,不仅是对学生的要求,也是对教育管理者和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活动应该遵循的原则。“尊重”教育也不是像智育、德育、体育等各育一样是独立的教育形式,而是从观念上统领各育,指导整体教育实践的一种思想理念。作为一种教育理念,我们可以将“尊重”应用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这是因为“尊重”理念对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第一,“尊重”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最本质的意义。但长期以来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却无法完全走出客体化倾向的误区,过多的注重其为社会服务的社会价值的实现,而轻视了其促进个人发展的个人价值的一面。“尊重”理念正好为我们提供了改变这一局面的契机。“尊重”教育其深层的思想内涵就是倡导一种领引时代精神、表现时代主题的“关注人的主体性的提高、升华和发展”的教育,是强化“发展人”的教育本体功能的教育。“尊重教育”的实施,必将有助于思想政治教育目的的实现。第二,“尊重”是处理学校中师生关系的行为准则。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要求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起平等、自由、相互尊重的关系,这有助于思想上的沟通和认同。然而传统意义上的尊重往往存在两个误区:一是对上不对下,二是对好不对差。真正的尊重应该是不分层次,不划优劣的。只有懂得了真正意义上的尊重,平等、自由、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才能最终建立。第三,“尊重”是一种积极健康的思想意识与道德品质。“尊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一项传统美德,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一项基本的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必然要求。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尊重”理念的结合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尊重”理念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可以应用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各个方面。但“尊重”理念的精神实质是提升人的主体地位。因此,这里所谈的主要是对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双方的人的尊重以及对人的尊重意识的培养,即尊重受教育者、尊重教育者、培养受教育者的尊重意识和行为。“尊重”理念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是一个现实性的问题,要想保证这一应用的真正实现,必须要有适宜的条件。然而,我国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却存在一些不利于尊重教育实施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教师与学生沟通的渠道过于单一,教师无从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实际,更无法了解学生具体的情感、需要和选择,导致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只能停留在表面,流于形式;对学生尊重意识和行为的培养基本上仅限于课堂上或专业的思想政治教育者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而且还存在着或者使尊重教育流于形式而成为空洞的说教,或者教育效果不能持久的现象,究其原因是缺乏尊重的教育氛围;“尊重”理念只是应用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某个方面,而没有应用在整个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缺乏系统性。针对以上情况,我认为我们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努力,为“尊重”理念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创设良好的条件,使其得以真正实现:首先,我们可以通过让政治教师兼职辅导员、在政治教师与辅导员之间建立沟通机制、在政治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沟通机制等方法拓宽教师与学生的沟通渠道;其次,我们可以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者结合,建构尊重的教育氛围;最后,我们可以构建完整的“尊重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