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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16年5月全面完成“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建筑企业在税制改革后企业税收负担有轻微加重,且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建筑企业可利用“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的时机,对企业开展的经营活动事先做出合理的安排,设计科学合理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来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费支出,从而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本文基于税务筹划的基本理,并论结合我国建筑行业自身的特点,对其进行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相关税务筹划的内在和外在动因进行具体分析。立足于建“营改增”税制改革后的相关政策,对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务筹划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同时指出“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建筑企业成本结构比重相对稳定的基本特点,以建筑企业的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合同管理、供应商管理、租赁业务、人工成本筹划四个方面为重点,同时结合成本结构和税收优惠进行具体的增值税相关税务筹划策略研究。在EPC合同方面,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的混业经营活动的情形,而使得合同中涉及的各项业务未分开核算导致其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风险,而加重自身增值税负担的情况,本文主要从EPC合同拆分和调整合同中各业务合同价款两种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进行具体的策略和案例研究。在租赁业务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中,本文重点从合理安排设备的租赁和购买、重新签订长期合同、利用融资租赁三个方面的研究入手,而后分别对租赁的这三种方式设计合理相关的增值税筹划方案。而在供应商选择筹划研究中,本文主要从三个可进行增值税相关税务筹划的环节进行研究。首先争取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最大化,这主要从含税报价和不含税报价的选择入手;其次,按照本企业事先测算好的对应供应商报价平衡点,在不同的供应商之间进行选择决策,根据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报价,选择材料综合成本与同类相比最低的供应商;最后,对材料采购中的运输费用进行筹划,主要集中对材料和运输费用开票形式的决策模式研究,解决如何合理通过“一票制”和“二票制”来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问题。在人工成本筹划方面,主要集中于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两个方面的筹划研究。而在对策建议方面,本文主要从企业自身税务筹划环境的建设方面入手,注重自身税务筹划团队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