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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是民间实现资金融通的互联网金融新形式。网络借贷平台负责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资金融通信息、评估借贷双方资信情况,避开传统金融机构中间环节,促成借款人与出借人的直接借贷交易。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成功撮合借贷交易,根据交易金额与交易利率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作为平台运营资金,实现盈利。P2P网络借贷是国外金融创新的产物,自2007年进入我国以来,创造出了许多具有中国经济特色的网络借贷业务模式。比如债权转让模式、混合模式、第三方担保模式等。P2P网络借贷规模的迅速膨胀,一方面体现了民间借贷市场的繁荣景象,另一方面也产生了许多法律风险与法律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风险与法律问题,为我国网络借贷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法律风险规制提出可行性建议。全文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P2P网络借贷的基本概念。根据网络借贷的定义及基本运营模式研究分析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属性,总结网络借贷的特点。央行将我国的网络借贷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机构,笔者通过分析我国P2P网络借贷多样的新型业务模式认为其信息中介法律地位不符合我国国情,应当全面评估其在金融市场的作用以得出科学的结论。另外本部分还梳理了网络借贷中蕴含的法律关系。我国的P2P网络借贷中包括借贷合同关系、居间合同关系、担保合同关系和债权转让合同关系。第二部分为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分析。本文集中讨论了网络借贷平台居间人主体资格引发的法律风险、网络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风险、债权转让网络借贷模式引发的非法集资风险和网络借贷担保模式中的法律风险。第三部分是P2P网络借贷的法律规制完善对策。通过本文前三个部分对P2P网络借贷的基本理论介绍、业务模式研究、法律关系梳理和法律问题讨论后,本部分针对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即法律应当明确P2P网络借贷的居间人法律地位;出台《放贷人条例》明确网络借贷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模式,同时应当明确网络借贷中合法的债权转让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引入独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保障贷款人资金安全;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解决网络借贷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预防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