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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体育强国背景下的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具有持续、广泛、深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作为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之外、社会体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得到有效的重视和治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的治理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就发展的规范性和持久性而言,仍存在着诸多的困境。因此,本文的研究价值和目标主要是在现有研究基础上,着眼于最突出、最迫切的体育培训机构治理困境,诊断困境的内部根源与制度逻辑,并在审慎比较和反思治理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为提高现有治理能力和完善治理体制机制,提出并构建系统性的改进举措与治理修复方案。有鉴于此,本文运用包括需求层次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系统管理理论以及治理理论在内的诸种重要理论资源;运用问卷调查、专家访谈、比较分析、文本分析、SWOT计量统计模型等多种方法,围绕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治理的“治理现状—治理困境—治理症结—治理反思—治理改革”的问题思维与逻辑线索,通过构建综合治理方案,化解培训机构的利益冲突和无序发展,揭示使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健康、持续、规范发展的基本规律,继而基于我国体育发展的“制度优越性”来构建我国青少年校外培训的综合治理方案。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形成如下几点结论:第一、我国校外体育培训市场整体集中度低,缺乏区域性领军品牌,业态模式较为单一;较大的机构经营模式以直营+租赁+网点拓展模式为主,较小的机构基本以运动战的形式运营,目标群体集中于中小学生,主要通过广告、社交媒体、人群扩散等方式传播和招生,消费市场供不应求,饱和度较低;大部分机构证照不齐全,部分机构仅仅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登记与信息联网仅限于较大的机构,机构与政府开展的合作相对较少;教练员训练队伍整体质量偏低,兼职比例较高,以高校体育专业在校学生和中小学体育教师为主,对教学能力、道德品行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全职教练需求较大。第二、当前我国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虽然自改革开放至今有了长足的发展进步,但依旧存在如下几点困境。在治理客体方面,存在体育培训要素缺失、分化严重,体育培训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脆弱,体育培训机构野蛮生长、无序竞比,体育培训业态自律废弛、抗法牟利等问题。治理主体方面,政府对培训机构的执法监管和帮扶也存在一系列困境,如政府监管规范缺乏系统立法、法律建设薄弱,政府监管组织缺乏职能整合、权责关系杂乱,政府监管过程缺乏外部参与、政策实效较低等。第三、导致治理困境出现的原因有如下三点:行业机构的市场自律意识与行为存在价值性偏差,作为权力责任主体的政府治理能力存在系统性缺失,行政执法组织间的部门分工存在功能性错配。第四、鉴于培训机构治理存在的困境及其成因,基于我国政府行政治理体制改革与市场化转型的国情实际。本文建议,应逐渐替代和改革现阶段政府单一化行政监管的固有治理逻辑,通过明晰体育治理理念的适用性与有效性,科学构建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治理主体间的分工体系,完善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治理机制,具体包括:(1)从提高政府的组织协同与规划引导能力、促进市场的自律管理与行业整合能力、涵化社会的评估认证与沟通服务能力这三方面入手,提高和完善政府对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治理能力。(2)活化市场竞争下的内生发展机制,基于机构自律原则推进培训市场与培训机构的内涵式发展;基于社会参与模式,组建多元专业的社会中间组织降低施策成本,让社会作为青少年校外体育训练现代治理模式的重要载体,在机构和政府中扮演桥梁和沟通的角色,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及逆向道德风险带来的治理成本问题;基于公共部门权威,组建超部门的专业规划指导机构推进宏观引导,政府不再细致入微地管理具体经营事务,而是依托该部门,依法履行自身职能,在青少年校外体育训练事业的战略规划、政策开展、资源投入、技术引入、机构扶持、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其应有的引导性功能,从而更加有效地推进青少年校外体育训练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