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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的兴起,在通过新的交易方式和交易环境促进了网络经济的新发展的同时,其独有的特殊性也增加了交易双方特别是消费者的交易风险。处在发展初期的网络交易尚未形成统一的交易惯例和稳定的交易秩序,而我国的相关立法也不够明确具体。因此在网络交易纠纷发生后,由于交易中各主体的法律地位不清晰、法律义务不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难以厘清,导致消费者维权艰难,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民事责任对促进网络交易发展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概述,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概念入手,分析网络交易平台的特征,通过归纳、分析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法律地位的不同学说提出本文观点,并列举和对比国内外网络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完善我国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民事责任制度奠定基础。第二部分在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基本概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从归责原则和侵权责任形态两个层面分析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侵权责任。第三部分则结合网络交易特征的内在要求,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合同责任中的违约责任进行着重分析,通过对其违约行为和免责事由的分析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合同责任。在第四部分中,结合我国网络交易发展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本文从确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民事责任基本原则和完善我国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民事责任制度两方面,对我国现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法律规定的修改及未来网络交易法律体系的构建提出建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为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的第三方,确定其在网络交易中的法律地位和民事法律责任是研究探讨网络交易法律关系的基石,也是建立良好网络交易秩序的基本前提。因此,本文尽量充分地收集了国内、外的相关立法规定,在专家学者们对网络交易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传统民法理论,重点研究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地位、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适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民事责任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