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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注的是一群利益相关的企业,在面临行业共享资源的供给、维护和使用时,如何才能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者其他机会主义行为的诱惑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论文尝试通过建立企业与行业协会组织之间的多委托人与单代理人的模型,分两个层次来讨论行业自主治理的激励机制问题:第一个层次讨论了传统理论下的企业与行业协会组织之间的激励机制,第二层次讨论了在多委托人-单代理人理论下的企业与行业协会组织之间的激励机制。其中,第二层次的讨论中分别考虑了委托人之间竞争与合作关系下的激励机制问题。
论文的主要结论如下:首先,当所有企业作为整体时,这时的委托代理能够达到最优的状态。但是现实中这样的企业整体合作并不总是能够存在。企业与行业组织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够成立。多个企业作为委托人,无论企业之间是否合作,参与者之间的决策都是相互影响的。其他条件都给定时,对企业的努力程度取决于企业的激励强度,并且企业之间激励强度系数是一种相互削弱的关系。现实中存在支持上述假说的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