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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首先从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和负债入手,从不同管理角度对各种偿付能力额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静态的考察方法和动态的现金流方法结合是监管机构考察偿付能力的有效途径.IRIS和FAST都是静态的破产预测的财务比率系统,论文详细的比较、分析了这两个预警系统,通过对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方法的发展研究,指出今后的保险监管的趋势所在.根据中国保险业监管的发展趋势,在研究了目前的监管方式的基础上,得出了中国目前应该实行以偿付能力为核心,同时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的结论.考虑到中国保险业尚无破产机制,至今没有产生过破产企业,利用中国保险数据做破产预测的回归分析的数据条件不能满足,论文尝试利用《中国保险年鉴》的数据,设计了一套中国保险市场上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绩效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其主要反映内容为:偿付能力、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和投资绩效等四方面.最后,论文对中国保险市场上13家数据较为完整的财产保险公司的绩效状况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的确证实了中国保险业的潜在的偿付能力危机和资本金严重不足的现状.作者随后利用散见于各处的数据资料进一步佐证了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并从保险公司的微观角度探索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