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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近些年在我国各地迅速发展,成为乡村发展的新动力、新模式和新渠道。然而,在发展实践中,过度开发和不合理经营等原因引起了一系列不可持续问题。在此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平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构建一个兼顾游客、当地社区以及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兼顾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效益的协调机制是必要的课题。就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乡村旅游仍存在很大的研究空间,特别是东北地区。正文由五个部分组成。首先是绪论,这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研究目标与方法、重难点。第二部分为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此部分对乡村旅游和利益相关者做出定义,阐述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可持续旅游发展理论的基本内涵,为全文的研究内容铺垫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理论核心部分,重点对乡村旅游的核心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分析利益诉求及其在乡村旅游中所扮演的角色,以此来分析产生的矛盾冲突。界定的五个利益相关者分别是地方政府、旅游企业、旅游者、社区居民、社区集体组织。第四部分为案例分析,选取吉林省鴜鹭湖生态旅游度假区为研究案例,以实地调研的方法为主,结合理论指导,具体对该地旅游系统中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和矛盾冲突进行研究,针对所产生的问题构建了一套协调机制。第五部分对全文的内容做了总结性的归纳。研究发现,在乡村旅游体系中,主要包含地方政府、旅游企业、旅游者、社区居民、社区集体组织这五个利益相关者,由于立场不同,他们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他们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依存又相互斗争的矛盾关系。鴜鹭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是公司制的经营模式,公司享有主动权,社区参与程度不高,参与形式除土地流转和公司提供的就业机会之外,极少有个体经营。此外,五个利益相关者内部及相互之间或多或少地存在矛盾冲突,以公司、政府和社区居民这三者之间的冲突最为明显。如今该地的旅游属于开发初期,宣传和扩大规模是公司的主要举措,而且旅游经营权与资源拥有者之间分离,使得旅游业的发展存在着不可持续的隐患,必须引起重视,构建一套适用于当地实际情况的利益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