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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融资一直是“三农”问题中的研究热点,解决好农户融资困难的历史困境,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对加快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自实施农业产业化政策以来,我国农村逐步推进农业规模化、市场化进程,农村金融需求日益扩大,不断涌现出组织化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的实践创新,特别是农业合作社这一农户组织化形式展现出一定金融性功能,这成为本文开展相关研究的重要原因。 通过对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项目试点的靖安、奉新、铜鼓、宜丰四县(以下称“昌铜四县”)的实地调研,采用模糊评价法,分别对加入农业合作社的农户和未入社农户获取的金融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比较,初步探究农业合作社是否能够促进农户融资,再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实证探究农业合作社对农户获取金融服务的影响路径和作用机制。最后,根据研究结果和江西省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结果表明:农户参加农业合作社可以改善自身获得的金融服务;农业合作社可作为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金融中介,既可以立足农村社会的“圈层结构”发挥信息优势,又可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高金融效率;农业合作社的内外生影响因素、入社农户体验、金融服务质量之间存在显著的多阶逻辑关系;农业合作社的内生影响因素与外生影响因素互为影响,并显著影响入社农户体验,外生影响因素与入社农户体验对金融服务质量有显著的直接影响;内外生影响因素通过入社农户体验间接显著影响金融服务质量。研究阐述了农业合作社通过汇集人才、流转土地、信息、科技等要素,降低了金融成本,提高了农户保障水平和信用意识,从而提高了金融服务的质量。提出了支持并规范农业合作社规模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