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代表大会制度是政党的一项基本组织制度,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实践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一项领导制度。作为党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既是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更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组织载体和制度保障。研究党代会常任制推进条件和制度建构,本文立足两个维度,即沿着民主、党代表大会制度到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以下简称党代会常任制)脉络探索的理论基点,和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创立、推进到党代会常任制在中国的“三波”历程的实践基点,阐述了党代会常任制的理论渊源和实践渊源;选取一个实践支点上海吕巷基层党代会常任制实践为典型个案,从其实践起源、轨迹和困惑,小中见大,演绎党代会常任制推进条件和制度建构,上升到对党代会常任制未来发展的规律性认识。第一部分,关于党代会常任制与政党民主。政党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执政党权力的持续性归根到底只能从民主政治中获得。因此,民主政治不仅是执政党追求的目标,而且也是人们判断执政党合法性的标准。执政党都直面一个严肃的政治话题:如何不断获得、保持和增强执政合法性?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完善党代会制度,就是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和社会民主的战略途径。党代会常任制实践有助于在党内形成民主和谐的氛围和机制,能有效规避执政危机。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是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内在要求。第二部分,党代会常任制实践历程的总体分析。马恩创立、列宁继承和发展党代会年会制,中共在成立初期试行党代会年会制的基础上,在八大创造性提出了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代会年会制思想。近五十年来,党代会常任制的理论与实践大致经历了“三波”探索,几经波折。就其原因在于,中共人治的领导体制、缺乏完备的体制机制、依赖路径的悖论、试点的感性浅层面、缺少科学制度评价等因素,决定了我国党代会常任制实践道路不会平坦,不会一帆风顺。第三部分,党代会常任制的吕巷实践。通过对吕巷试点的阶段性回顾与总结,勾勒出基层党代会常任制的基本实践形态,从中总结经验:发掘党员主体积极性,集聚内在驱动力;构筑开放式的制度体系,铸就持续推进力;融合基层社会发展,维系强大生命力。既实证党代会常任制实践条件,又为党代会常任制制度建构提供典型个案。第四部分,党代会常任制的推进条件。在宏观追溯党代会常任制实践背景基础上,通过微观剖析,探究党代会常任制实践的源头与动因,演绎出党代会常任制实践推进的社会条件。一定的区域民主底蕴,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准、运行成分和形态,地方党委的核心作用,历史文化人文因素,以及实践主体的民主技能,五重力量相互作用,深刻地影响着党代会常任制实践的广度与深度。第五部分,拓展党代会常任制实践的空间。吕巷实践问题主要表现在,党代表结构不合理、党代表参与决策能力不高、常任制领导机构职能不够清晰、实践绩效不显、实践机制活力有待增强。针对这些实践瓶颈,必须构建党代表常任制度、党代会年会制、党代表和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和实践评价体系。第六部分,构建党代会常任制的权力运作体系。权力运作体系具有实践条件性和制度性两重特性。必须建立党代会常设机构,正确处理党代会与人代会、政协会的关系,党代会与全委会、常委会之间的关系,党代会与党委会、纪委会的关系。改变党代会非常任制下的党内权力关系逆向运行和实际上存在的个人集权的权力结构,以建立正确的授权链为逻辑起点,以设立常设机构为组织载体,全面调整党内权力结构功能,建立党内权力运行的科学体系,实现党代会在党内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地位。党代会常任制党内权力建构,既是推进党代会常任制的重要条件,又是党代会常任制制度体系的核心要素,事关党的领导体制改革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