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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从公平性的角度,评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效果;针对可能存在的不公平现象进行深层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对婺源县参合农民,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法抽取研究对象,进行纵向对比研究,基线调查和追踪调查均采用入户询问调查,以各项卫生服务指标作为指示指标;对江西省参合农民,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进行横断面研究,以合作医疗补偿的各项指标为指示指标。均按经济收入分组,主要以集中指数(CI)、不平等斜率指数(SII)作为评价指标,此外,还分别运用利用/需要比及Kakwani指数进行卫生服务利用和筹资公平性评价。通过EXCEL2000建立数据库,利用SPSS10.0及SAS8.2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婺源县分析:追踪调查农户就医距离<1公里的比例为71.90%,CI由基线调查的0.000变为-0.017,SII则由0.004变为-1.509;参合农户中,认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态度及质量好的分别占75.42%、56.48%,CI均接近于0,且CI及SII均为正值。与基线调查相比,追踪调查两周就诊率下降至56.70‰,两周患者未就诊率略有下降,为25.93%,两次调查的CI均接近于0;因经济困难未就诊比例由46.67%降至38.78%,CI由0.010变为-0.140,SII由1.254变为-6.111;年住院率由36.20‰增加为45.77‰,需住院未住院率由39.60%显著下降至11.02%,因经济困难未住院比例由77.97%降至57.14%,两次调查的CI均接近于0;实际利用/需要比由1074.77显著升至3011.01,Spearman等级相关分析,两次调查利用/需要比与经济收入无显著相关。追踪调查农民两周患病率下降至76.55‰,两周休工(学)率、卧床率、两周休工(学)天数及两周卧床天数变化不大;两次调查的CI均小于0.2。年人均自付门诊费用由112.79元升至175.10元,占年人均纯收入的比例由6.54%略降至6.07%,两次调查年人均收入中自付门诊费用支出比重均与经济状况高度负相关,Kakwani指数由-0.388变为-0.348;年人均自付住院费用由95.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