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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包含着合宪性审查的法理逻辑和必要的宪法实施监督的明确规定,但历史表明,这些法理逻辑和必要的宪法实施监督规定在随后的若干年里并未被认真对待。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成为深入推进我国合宪性审查工作的重要契机。基于合宪性审查体制机制的实践以及其对树立宪法权威、维护法制统一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作用,本文从合宪性审查体制机制研究出发,归纳我国合宪性审查体制机制发展历程,分析中外合宪性审查体制不同及利弊,认为我国应坚持权力机关进行合宪性审查的模式,并对未来合宪性工作的运作机制等提出一些建议。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对选题背景以及意义作了阐述,并分析国内外对该话题的研究综述,同时对违宪审查的来源以及合宪性审查相关概念进行辨析。第二章对合宪性审查理论进行阐述,对我国合宪性审查的历史脉络进行归纳分析。第三章对合宪性审查体制机制安排、实践推进及有效性进行分析。第四章对国外违宪性审查模式进行分析并做对比研究,以此为基础分析国外违宪性审查模式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体制机制的启示作用。第五章对完善我国权力机关实施合宪性审查模式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