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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所面临的各类风险中,疾病风险是涉及面广、危害性大、复杂多样、直接关系到人们基本生存利益的特殊风险。正是由于疾病风险的这种特殊性,使得疾病风险的防范比其他风险更为困难,也使得社会医疗保险成为最复杂、最困难的一种社会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抵御和分担疾病风险的功能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来实现。本文所提及的“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就是指参保人(被保险人)在享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提供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保险方)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的方法和途径,只是有关于如何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经济补偿的有关规则。并不包括参保人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费用结算。 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起到重要的杠杆作用,而且占据主导地位,结算办法的合理性直接影响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效果,也决定了医疗保险在医、保、患三方的政策导向关系,它有利于推动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一个好的结算办法既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又能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促使医疗保险与医疗服务健康协调地发展。 本文以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在对前人有关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介绍、总结和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列举国内有关社会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的部分实施案例,分析各种结算办法的得与失、利与弊,提出制定结算办法需要考虑的问题。根据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改革的实践经验和相关理论分析,对制定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需考虑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医疗费用“二次预算”的总额预付制和“随着各种特殊情况动态调整结算办法、精细化多样化管理”的结算办法管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