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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方案》,《方案》提出,为推进海上统一执法,提高执法效能,要重组国家海洋局,组建中国海警局,并成立国家海洋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海洋议事协调机构。此次改革标志着我国海洋行政执法体制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海洋行政执法体制重构后日趋集中、综合,海洋执法组织结构和职能关系的再整合,海洋管理、执行与协调的再配置,都有利于理顺海洋行政执法体制,实现海洋行政执法体制的优化完善,促进体制的有效运行。目前为止,我国海洋行政执法体制正在转型过程中,但阻碍我国海洋行政执法体制高效、灵活运行的难题依旧存在。本文在对我国海洋行政执法体制发展改革现状分析论述的基础上,借助于政府再造理论和整体性治理理论的研究方法论,依据组织机构、职能关系、制度安排和资源分配四种维度,深入分析研究我国海洋行政执法体制重构及其运行影响的体制机制问题,并试图提出保障优化海洋行政执法体制高效运行的路径选择。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海洋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以及改革的历程进行论述,并对研究中所涉及的相关概念和研究所借助的理论工具进行了界定和分析。第二部分从组织机构、职能关系、制度安排和资源分配四个维度对我国海洋行政执法体制重构及运行的诸多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分析。第三部分通过对美、日、韩三国最新的海洋行政执法体制现状及执法力量进行梳理,提出了可供我国海洋执法体制优化发展参考和借鉴的经验启示。第四部分是提出保障我国海洋行政执法体制有效运行的路径选择。依据协调有序、平行渐进和统分结合的原则,从优化海洋组织机构、建立整体性海洋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完善海洋法律制度安排和合理配置海洋资源四个方面来构建海洋行政执法体制重构后有效运行的综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