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理论视角下的失地农民社区管理研究——以平昌新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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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城市规模的扩张和人口数量的增长,需要征用更多的农村土地。在这个过程中,导致很多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和居住的土地。我们称这部分失去土地的人为失地农民。政府新建的安置失地农民的社区,叫做失地农民社区。社区是社区成员通过各种维系力量联系起来的共同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政府与居民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有效的社区管理,可以满足人民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环境上发挥积极作用。因此解决失地农民社区管理问题显得非常重要。  本文以平昌新城为例,通过对平昌新城的失地农民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了解平昌新城社区管理的基本情况。分析问卷调查和访谈的结果,得出平昌新城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社区管理组织体系混乱,由于社区自治能力不足,政府在社区管理中仍然处于权力中心,对社区事务的管理过度干预,没有做到真正地职能下移。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管理的艰巨工作,承担着相应的责任,但并没有“权随责走”,职能被弱化。其次社区缺乏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能够为失地农民参与社区社会生活提供了一条畅通渠道,可以帮助失地农民表达他们的需求和愿望。而失地农民通过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管理,能提高自身的参与能力。最后失地农民参与社区管理的能力低和意识淡薄。失地农民虽然生活在社区,但却不了解自己对社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甚至认为社区管理是政府行为,与他无关。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失地农民接受的教育程度低,对所在社区缺少归属感认同感和社区管理缺少体制保证。  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社区的成功经验,结合平昌新城的调查,提出了改善失地农民社区管理的对策。政府部门应准确定位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不干涉社区的自治活动,为社区管理提供政策、法律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该在社区管理中发挥核心作用,加强自治能力。根据失地农民社区的实际情况,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通过培育和发展一些非政府组织,帮助政府和居委会承担部分的责任。为了提高失地农民的参与意识,社区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扩宽参与的渠道,培养失地农民的参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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