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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互联网金融”成为时代的符号,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金融业克服信息不对称、降低经营成本等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P2P网贷作为其重要部分,担当起了中小额融资通道的重要角色。然而经历了爆炸式增长后,大面积的“问题”平台接踵而至,新条件下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成为制约其健康发展的一道枷锁。信息不对称理论最早由阿克洛夫(Akerlof)在对二手车市场的研究中提出,认为在平均水平价格下,优质商品退出市场而劣质商品充斥市场造成逆向选择,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则带来道德风险。然而其忽略了交易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契约等工具的运用,认为交易者是独立的、无能的、短视的。在实际市场中,卖方出于成本收益角度有动力披露自己的信息,而买方有能力通过学习和其他工具保护自己的利益。信息不对称从某种层面说可能降低市场效率,但它是劳动分工社会的固有特征,且随着分工精细而加深;它是金融中介存在的基础,信息不对称本身无害,只是给了借款人违约的机会。对信息不对称有明确的认识,对我们探寻缓解信息不对称的措施有根本性的指导。本文在总结归纳了传统借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解决思路后,深入分析了P2P网贷环境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新特点,发现在P2P网贷中,借贷关系发生在由互联网连接的陌生人之间,完全不同于具备“熟人”信息优势的民间借贷;我国的P2P平台为独立发起,有别于国外从社交网络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软信息生产能力极弱,借款人社会网络不稳定。P2P网贷市场不同于标准化产品市场,对每笔借款的定价应在统一的定价机制下制定差异化价格,充分实现市场化价格,以此防范逆向选择的发生。在明确了P2P网贷信息不对称与传统市场的差别和其具有的市场特征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借鉴相关研究,从“信息不对称本身”和“借款人行为”两个落脚点出发,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套旨在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P2P网贷平台的设计思路,并对相关交易机制提出了新的建议:就信息不对称本身,针对“虚拟网络连接陌生群体”这一特点,通过建立社交化的交易平台,规范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易,提高软信息生产能力、搬运能力;同时把握互联网思维下的思维转变,构建差异化的量化机制将繁杂的信息通过出借人的决策系统而形成评级,以差异化定价打破统一定价,提高其软信息利用能力,实现价格与每一笔借款一一对应,减少“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就借款人行为,针对“平台弱关系”和“无抵押”的特点,通过集体贷款和声誉机制等方式扩大借款人社会资本,从而使市场自发完成借款人筛选和监督,加以特色保险产品作为最后防线,形成一套相互补充、相互依托的P2P网贷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