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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几年社会主义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的经济体制逐渐发生变化,企业管理也随之发生变化,其特征由社会主义完全公有制向以公有制经济为主的多种所有制经济过渡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促使企业劳动关系持续升温。如今,关于福利保险,劳动报酬这些利益纠纷越来越多,随着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有关劳动纠纷的案件逐年增加。我国的争端处理机制表明,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主要方式是调解和仲裁,而劳动仲裁也是诉讼前所必经的一道法定程序。调解和仲裁能够有效地判别司法与诉讼的利弊关系,同时也担负着解决争议,提供积极对话、保障当事人自治、协调社会关系的重任,其发展空间无法想象。作者借助在劳动仲裁基层工作岗位实习的机会,对掌握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整理,并对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我认为目前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调解和仲裁制度并不完善,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基于此,本文以劳动争议争议案件为具体研究对象,研究分析得出结论。以期能使得日照市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得到进一步优化。本文的第一部分是日照市劳动争议案件梳理,通过工作中积累的数据,用图表的方式直观的表达了日照市近十年来劳动纠纷案件受理和解决情况,系统解读了日照市近年来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处理效果。本文的第二部分通过实证研究,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调解形式结案案件和仲裁结案案件两个角度分析现今劳动争议处理情况。通过前面案例的分析得出研究结论,总结出影响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立案范围不明确,仲裁虚化、裁审脱节,一裁终局制度有弊端,劳动监察部门不作为,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第三部分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当前我国学者对该论题的观点及美国、法国、德国等代表性国家当前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模式。以此为理论依据,对日照市劳动仲裁制度提出启示和建议:制定统一的仲裁与诉讼标准,组建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劳动法院、赋予仲裁行政执法权,整改劳动监察部门,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