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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创造了人,从此人类在劳动过程中相互结成了各种各样的关系,形成了人类历史的主题和永恒。本文所述的劳动关系是这些关系中的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也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由于各自立场利益的对立性和差异性,劳动关系争议一直存在,再加上各个国家的不同程度的发展,全球化过程中的交流吸收以及随着人权意识的提升,劳动争议就越发不可避免而越来越多样化。劳动关系的社会基本性决定了其社会地位,处理不好会导致社会关系的不稳定,这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争议仅靠当事人自行解决或依赖传统的简单民间说和来平息越来越困难。对我国而言,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传统处理方式已经跟不上当今生产生活的较快节奏,劳动争议也使人们不得不将大量资源耗费在非生产性活动上。对社会而言,争议既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的影响,同时又是一种资源浪费,是非效率的。因此制定标准化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成为法学界人士迫在眉睫的任务,它不仅有利于争议的解决,还会为我国企业深化改革提供保障,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本文从实际案例引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在现行适用时的不足和缺陷,接着从劳动争议基本概念出发,概述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以及国外在此方面的处理状况,并综合比较学术界关于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几种理论观点的优势和不足。再从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历史及当今的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阐述我国目前有关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滞后状况,提出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制度的建设,创设“调解,特别程序两审制”的劳动争议处理简便易行快速及时的体制,旨在完善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为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必要的保障。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研究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概念及分类,并分析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几种方式。第二部分研究国外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发展历史和基本作法。第三部分介绍理论界所争论的几种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及其优劣,分析它们在中国的适宜性。第四部分提出建立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应当考虑的因素以及对我国劳动处理新体制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