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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Jensen的自由现金流假说,所谓过度投资,即指经理人将企业的自由现金流投资于净现值为负的项目。在我国,由于国有企业存在所有者“虚位”、公司治理结构虚化、股权架构不合理等问题,加之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不成熟阶段,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尤为显著。普遍存在的过度投资现象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价值的提升。从过度投资的定义就可以看出,企业之所以会发生过度投资行为,根源就是企业拥有充裕乃至过量的自由现金流。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不一致的状态下,经理人有动机尽量利用自由现金流进行投资,甚至投资负净现值项目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想要制约企业的过度投资,就需要制约企业的自由现金流,最直接的办法之一就是派发现金股利。较高的现金股利支付率可以降低企业的自由现金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投资负净现值项目的机会,进而约束了过度投资。文章综合运用了会计学、管理学、计量经济学等相关理论,采用文献研究、理论研究、实证研究等研究方法,以国有上市公司为视角,对自由现金流,现金股利以及过度投资的相关性进行深入研究,检验了国有上市公司自由现金流与过度投资敏感性,以及现金股利对过度投资的约束作用。并根据研究结论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围绕以下几个内容展开:第一,验证我国国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过度投资的现象,通过理论分析及实证检验,发现我国国有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过度投资现象。第二,验证了自由现金流与过度投资的相关性通过构建模型发现国有上市公司的自由现金流与过度投资显著正相关,且自由现金流为正的公司更容易发生过度投资。第三,验证了现金股利对过度投资的约束作用。通过实证及比较的研究方法发现国有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对过度投资并没有显著约束作用。第四,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对优化国有企业股利政策、规范红利上缴制度和完善国有资本预算提出政策建议。论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第一,以国有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已有的相关研究都是以整体上市公司为样本,而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因此以国有上市公司为视角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第二,从委托代理的视角,通过自由现金流将过度投资与现金股利联系起来,拓宽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视角和领域。第三,以优化国有企业股利政策为研究的落脚点,通过实证研究的结论对优化国有企业股利政策提供理论参考,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