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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是和谐的重要标准之一,稳定与和谐是以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和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得到保证为条件的,目前的中国,特别是农村,有相当一部分人无法从市场上获得维持生存所必须的收入。生存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2011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为2688万,绝对贫困人口1479万。而如果要根据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我国会有更多的贫困人口。因此,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救助显得格外重要。它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基本得社会措施之一然而,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存在存在着诸如我国农村社会救助标准单一,调整周期不确定、不科学,农村社会救助资源分配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农村贫困群体的脆弱性较强,返贫率较高等问题,制度体系还不完善。从资产建设理论的角度对我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进行研究,对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资产建设理论的政策理念是以资产为基础的社会政策,与我国传统的社会救助政策理念(以收入为基础的社会政策)在政策理念上、政策追求的目标、政策设计、具体政策的实施方法、实际的操作、政策追求的时限上都有所不同,减轻贫困与社会发展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社会政策目标,并且这两种政策目标是不相容的,减轻贫困是当期社会消费,只能依靠持续不断的、可以作为收入的资源支持,而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储蓄和投资。所以只有这两者真正在一个方向上取得进步,才会真正使社会发展,而资产建设理论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对穷人积累资产,在扶贫的同时也增加了社会总资产的积累,从而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通过实际案例模型分析,检验了农村贫困群体资金互助社和个人发展账户这两个资产建设理论的政策工具,认为它们可以成为传统的农村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补充,能够有效的弥补传统的农村社会救助政策的不足。对贫困者进行资产建设,提高其自身的发展能力,能够有效的激发其潜力,帮助其脱贫。所以,资产建设理论为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新的途径,把资产建设理念加入到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设计中去,能够使其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