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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化领域推进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适应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宏观布局的重要体现。文化政策作为文化治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在推进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文化善治的具体实践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文化政策要想实现其文化治理的善治目标,关键在于确保其自身制定过程的科学性与具体内容的合理性,从根本上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利益诉求。因此,以当前文化领域倡导的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背景,围绕实现文化善治这一主题,结合相关理论对文化政策制定回应民意这一关键问题展开全面、系统的分析,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从文化的治理视角出发,着眼于推动文化公共行政从传统的管制模式向现代的治理模式转变,实现地方政府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此,将研究进一步聚焦于文化政策制定回应民意这一关键问题上,试图摸索出一条提升地方政府文化政策制定回应能力的有效路径。遵循这一思路,运用规范分析与文献分析、历史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遵循从“理论阐释—问题分析—提升对策”的分析思路,揭示了地方政府文化政策制定回应能力内在含义,即地方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在政策形成过程中运用文化权力干预和影响社会整体,继而形成文化政策文本的文化行政行为中所展现出来的对公众文化利益诉求从“认知到评估”全过程的应答能力。得益于政府回应理论和安德森政策过程模型的启发,从认知力、反应力、处置力和评估力四个维度建构了地方政府文化政策制定回应能力的内容结构,并对其特征和主要功能逐一做了详细的阐述。基于上述的理论阐释,从考察回应能力内部要素的视角出发,梳理了地方政府文化政策制定回应能力建设的基本现状,发现其仍然存在认知水平有待改善、反应速度相对滞后、处置效率有待提升和评估体系建设低效等具体问题,从文化行政部门的行政文化、文化行政体制、部门权力位势和评估体系建设四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其原因。最后,从加强四项子能力建设的视角出发,提出了注重文化政策主体认知能力培养、推动反应能力提升、促进处置能力强化和重视评估能力建设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