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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1942年的福建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是抗日战争时期临时参议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迈向民主的道路上的一次尝试,意义较大。研究福建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主要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其产生的背景。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自此,日本侵略者大举进攻东北、华北等地区。1937年卢沟桥事变以后,国内政局发生变化,民族危机空前加深,全民族要求团结起来,一致抗日,国民党中央不得不考虑维持国内的稳定与自身的统治,于1938年4月,成立国民参政会,是国民政府的咨询机关,同时各界要求成立省临时参议会、市临时参议会。从1938年9月到1941年8月,国民党政府先后颁布了《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市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县参议会组织条例》、《乡(镇)组织暂行条例》,陆陆续续的在国民党统治区各省、市、县、乡建立了临时参议会、参议会、乡(镇)代表会等“民意机关”。其次是福建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的组织形态。包括议员的选举和构成。议员根据《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进行选举,省党部与省政府竞争激烈,同时相互妥协,议员代表的利益也各不相同。省临时参议会的组织机构包括议长、副议长、秘书处、审查委员会以及驻会委员会,驻会委员会是休会期间的重要部门,它的任务繁重。省临时参议会有决议、建议、听取报告、询问、选举五种职权。再次是福建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的运行。从1939年5月15日第一次大会召开,福建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共召开六次大会。省临时参议会的主要职权是决议权,会议的主要工作也在通过决议,决议的通过包括提案、讨论、表决三步骤。议案涉及吏治、财政、教育、建设、赈济、民政、兵役、卫生、妇女、抗战等多个方面。议案的意义在于落实,福建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的一些议案被执行,但是议案的大多数对于福建省政府而言,则属于参考性质,决定权仍然在福建省政府。最后是对福建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的评析。剖析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福建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的作用、其与省政府的关系,以及此种关系对议案的实行的影响,客观地评价其作为民意机关角色的意义与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