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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以电子数据的流动代替了传统支付方式的单据、现金和票据的流动,在形式上与传统支付存在很大差别。网络银行在这整个电子支付过程中是最为重要的主体。从第一家网络银行诞生至今,一直以飞快的速度发展并迅速的进入到人们的生活中,电子支付和网络银行中的相关问题是近年来法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我国现有的规范网络银行中民事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过于笼统和粗糙。实践中的指导性不强。基于此种情况,建立一部规定电子支付中网络银行的民事法律责任的相关立法,显得十分迫切,本文的写作中采取逻辑分析和比较研究方法,参照美国《统一商法典》4A篇的相关规定,对电子支付中网络银行的民事法律责任进行全面的分析,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实践意义。 全文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主要阐述了选题背景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第二章是对电子支付与网络银行的概念,电子支付中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阐述,为民事责任的讨论做好基础概念的铺垫。第三章是对电子支付中网络银行的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和归责原则进行分析。从理论高度与实践的角度对电子支付中网络银行民事责任的归结进行了系统而详尽的论述。第四章从银行方面的原因导致支付损失时网络银行责任的承担、客户错误发布支付指令时网络银行的民事责任、未经授权划拨导致损失时网络银行的责任承担三个方面对电子支付中网络银行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具体分析和论述。第五章为全文的重点。在前面具体情况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电子支付中网络银行民事责任的研究,就建立和健全我国网络银行电子支付法律制度提出了初步的建议。采取了倾向于客户方利益的保护方式。这也是在总结我国网络银行现状和从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分析而得出的结论。第六章结语。全文通过分析不同情况下电子支付中网络银行的民事责任,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相信将对我国网络银行的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