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保险法》于2009年做了最新修订,但对变更保险受益人的相关制度并未有所改动。保险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在保险合同中具有重要地位,而目前的法律规定中相关制度所暴露出来的种种立法缺陷与不足,使得受益人的权益问题在司法实践与保险业务实践中争议频发。尤其对采遗嘱变更受益人的保险金归属争议的案件,各个法院甚至同一法院不同法官经手的相似案例屡次出现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因此,本文将从一则遗嘱变更受益人的案例出发,主要运用价值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剖析受益人制度的保险法相关原理,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明确现行制度下遗嘱变更受益人之法律效力,并为完善变更受益权制度提出依据及建议。本文第一章首先对受益人、受益权、变更受益人的概念及其法律性质、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明确三者之间的法律结构。在了解其间的内部关系后,本章第二节着重分析变更受益人行为的法律性质及构成要件,就学界广泛争议的“书面通知”、“批注”的法律效力进行了全面、深入剖析,以此确定变更收益人应符合的法律要求。本文第二章主要分析了采遗嘱方式变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本章在分析了遗嘱变更受益人的应然性及可行性后,厘清遗嘱变更受益人的法律逻辑,结合文中案例阐明遗嘱变更收益人的法律效力。本文第三章主要整理了国外及我国台湾、澳门地区的相关立法例,并在其借鉴基础上对我国变更受益人的相关制度提出立法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