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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包含着技术、经济、社会环境和艺术等多方面的内容,而随着建筑活动的不断发展,建筑活动的负面效应也日渐突出。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使得与建筑活动密切相关的建筑伦理问题成为建筑界、哲学界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所以建筑的营造必然与伦理紧密衔接,因此,研究建筑活动主体的伦理责任成为不可回避而异常紧迫的重要课题。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本文首先对伦理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伦理责任、建筑业、建筑活动主体、的概念进行了分析。伦理,在西方源于古希腊语“ethos”一词,原指驻地、住所或公共场所,后被用来专指一个民族特有的生活惯例,如风尚、习俗,从而引申出性格、品质、德性等含义。而建筑活动主体的伦理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主要则体现为:对普通的“善”的追求是建筑学科固有的基本内容。当技术的理性和科学逻辑实证主义无法解决当代诸多的社会、生态以及认识领域的冲突时,伦理理性被再次被提出并以此作为来检验建筑学的手段和方法。源于资本运作的空间生产模式和基于彰显经济地位的建筑形式主义遭到了越来越多的批判,建筑的伦理功能被再一次的提及。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建筑活动主体在实践中的价值判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功利主义、道义论、契约论等伦理学理论开始介入对建筑活动主体实践行为的检验,并试图对困境的根源做出合理的解释。
本文着重就我国目前建筑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释,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建筑活动主体的困惑,提出建筑活动主体的伦理责任的生成实际上就是科学伦理精神的形成,并详细阐释了科学伦理精神的内涵和培养科学伦理精神的必要性。最后提出了提高和增强建筑活动主体伦理责任的办法。
由于建筑活动主体的伦理责任已经成为当代全球建筑活动主体、学术界乃至于公众共同关注的课题。最后,本文提出了建筑伦理的基本准则及建筑伦理教育,旨在提高建筑活动主体的自身修养,才能深刻的体会到建筑活动主体必须遵守的伦理准则,在建筑活动中具有社会责任感,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强烈的伦理道德意识,从而自觉担负起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伦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