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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意义上,资产重组指企业将一项(批)资产转化为另一项(批)资产,从而达到资产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从重组形式上看,我们认为可以分为三类:(1)股权转让;(2)资产置换(包括资产转让);(3)对外收购兼并。不同的重组方式都有一些特殊的会计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本文以企业(主要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实务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相关案例,对当前企业资产重组的目的、形式、会计处理进行研究,并对发现的会计处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股权转让方式的资产重组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1.被转让企业的计价基础问题。一般情况下不应调整被转让企业的计价基础,特殊情况下则应允许采用下推会计进行处理,但由于我国没有下推会计的相关规定,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2.购并日及购并前利润、购并日留存利润的确定。本文讨论了购并涉及的各个日期、确定购并日的原则,并指出应采用购买法处理购并日前的利润,而不应采用权益结合法。3.委托经营的会计处理问题。简要分析了委托经营的几种情况,并对委托经营的会计处理及委托经营方式可以达到的现实目的进行了说明。4.职工安置费的帐务处理问题。本文以FD公司收购SG公司的案例说明以上相关问题。 对于资产转让与置换方式的资产重组,本文首先分析了因资产置换的性质不同而面对不同的问题,随后指出:资产转让与置换往往涉及到非货币交易、关联交易、债务转移等多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通过资产转让与置换进行资产重组往往都有很强的目的性,因此重组过程还和交易所的股票交易规则、退市规定,证监会增发、配股的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等联系在一起,实务操作中是一个从多角度考虑问题的复杂过程。本文通过白鸽公司资产重组的案例来说明当资产让与置换过程中的相关会计与法律事项。 在讨论兼并与收购方式的资产重组问题时,本文对其中的商誉与合并价差问题以及承债式收购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对收购中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进行了分析,指出四种资产评估方法中较为合理的方法是收益现值法,而重置成本法往往会带来虚增资产的问题,应当少用甚或不用。由于承债式收购中存在负债的刚性与资产价值的弹性,作者建议企业少用承债式收购。 最后,本文指出,目前对于资产重组相关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绝大多数是为了防范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虚增利润而出台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对资产重组进行了方方面面的法规、会计方面的了限制性规定,目前起到优化资源配置作用的资产重组仍非常少见。目前充斥市场的仍是非正常重组、投机性重组。本文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证券市场中的非正常重组,应当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解决股票全流通问题,使虚高的股价降下来,企业发行新股不一定使大股东受宜,同时使上市公司“壳”的价值大大下降;二是监管者应加大对于操纵市场及内幕交易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因为非正常重组往往与此相关。三是强化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如同阳光,充分的信息披露有自然的防止非正常重组的作用。